困难帮扶-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申请
发布日期:2017-10-11 阅读:22942次 来源:
-
一、申请对象
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需子女助学的在职困难职工(含农民工)
二、实施依据
《铜陵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》
三、救助对象
1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,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家庭;
2、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保障线,但由于不能够支付子女上学费用的困难职工家庭。
四、所需材料
根据申请对象类型不同,所需材料不同。
1、必备材料
1)救助申请表;
2)困难职工本人申请;
3)困难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;
4)是农民工的提供户籍证明(户口本复印件)和劳动合同复印件;
5)本人工行银行卡号;
6)入学证明及学费收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;
2、可选材料
暂无
五、办理时限
暂无
六、收费标准
不收费
七、联系方式
1、咨询电话:0562-2861042;
2、投诉电话:0562-2861042。
八、当前办理流程
1、铜官区、郊区办理流程
1)在职职工(含农民工)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帮扶站提出申请;
2)申请人提供救助申请书、本人身份证(户口簿),填写《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》,经基层工会(市直管企业)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(如非市直管企业工会需经过区级工会核实),报铜陵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;
3)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申请材料初审,提出救助意见;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救助金额;建立帮扶救助档案。
2、义安区、枞阳县办理流程
1)在职职工(农民工)向所在单位工会或帮扶站提出申请;
2)申请人提供救助申请书、本人身份证(户口簿),填写《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》,经基层工会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,报对应的义安区或枞阳县困难职工帮扶中心;
3)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申请材料初审,提出救助意见;报义安区或枞阳县总工会相关办公会研究确定救助金额;建立帮扶救助档案。
九、特别说明
该办事项上线后,申请人提交材料和申请表至基层工会,由基层工会通过互联网发起事项申请。
十、附件
铜陵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
填表日期: 年 月 日
职工所在单位 | | 单位(工会)电话 | |
职工姓名 | | 性别 | | 年 龄 | |
本人实际 月收入 | | 家庭月收 入总数 | | 家庭人均 月收入 | |
家庭住址 | 村 栋 号 | 联系电话 | |
身份证号码 | |
开户银行 | | 账 号 | |
家 庭 成 员 | 姓 名 | 年 龄 | 关 系 | 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| 就业和再就业情况 |
| | | | |
| | | | |
| | | | |
| | | | |
主要困难原因 | |
单位工会意见 | | 系统工会意见 | |
帮扶中心意见 | | 市总领 导 意见 | |
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